第16屆

金漫獎「網路人氣獎」票選活動

活動期間:9 月 10 日(三) 12:00 起至 10 月 12 日(日) 23:59 止

活動開始:9 月 10 日 (三) 12:00
活動結束:10 月 12 日 (日) 23:59

活動辦法

  • 活動說明

    第 16 屆金漫獎「網路人氣獎」票選活動即日起正式開跑!投票支持你最青睞的本屆金漫獎入圍作品,最高票數者將是本屆金漫獎「網路人氣獎」得主!投票者除了有機會抽中金漫限定周邊好禮之外,更有機會抱回 ipad、電子書閱讀器等超級大獎,總價值高達 15 萬元!即刻登入 CCC 追漫台,精美好禮等你抽!

  • 活動方式
    • 欲參與金漫獎「網路人氣獎」票選活動者須先行註冊 CCC 追漫台。

    • 票選活動期間請登入 CCC 追漫台,並前往金漫獎「網路人氣獎」票選活動頁面,即可進行投票。

    • 每組帳號僅限投票一次,一次可投最少 1 部、最多 4 部作品,且不得重複投票。投票送出後不得更改。

    • 票選活動結束後,CCC追漫台將以電腦隨機抽樣產生中獎名單。中獎者須於7天內回覆相關通知,未回覆者視同放棄,由CCC追漫台最終再以電腦隨機抽樣方式遞補(僅限一次)。

    • 中獎名單預計10月上旬在金漫獎官網、社群平台、CCC追漫台公布。金漫獎承辦單位(台視公司)及合作單位(文策院CCC追漫台)將聯繫中獎者,以利安排獎品發送事宜。

    • 獎項預計抽出總共 203名

  • 獎項說明
    • 一獎 1名
      市價 約$25,000
      Apple iPad Air + Apple Pencil Pro
    • 二獎 2名
      市價 約$16,000
      HyRead Gaze Pro Note C 7.8 吋 彩色電子紙閱讀器 64G
    • 三獎 200名
      市價 約$500
      金漫16限定漫畫年曆手札
  • 《器官拼圖》

    作者藥島

  • 《即使世界末日也要閃閃發光》

    作者卓芭子 HACOCHO

  • 《九號天鵝》

    作者六牧

  • 《阿甯咕大戰想像蟲!》動畫影集

    跨域應用方夢田影像股份有限公司

  • 《MOJOIN看你聽的音樂專案》愛的A面、愛的B面

    跨域應用方橘子集團

  • 《夢遊 Playing In A Dream》

    跨域應用方森森

  • 《台灣疑案錄1》

    編輯彭莉婷

    作者ijlii、賴惟智

  • 《獅子藏匿的書屋 4 (完)》

    編輯朱晏紅

    作者小島

  • 《肥羊重生後:無慾.無敵》

    編輯侯名晏

    作者子詡

  • 《黎明前的回聲》

    作者狼七

  • 《潮浪群雄3:那些做電影的人》

    作者小莊

  • 《小屋人類圖鑑》

    作者嗶哩Bili

  • 《月娘咬耳 lunar bite(一)》

    作者鐵柱

  • 《南機場生存指南》

    作者笳彧H.Chia、食夢蟹、阿誓

  • 《Toby King 托比王1: We share the same sun.》

    作者NANO HERO

  • 《引路人.卷1~8》

    作者羅寶&桑原

  • 《改革者Reformer》

    作者金勻、創造方文化有限公司

  • 《灰燼花園》

    作者金鼠

  • 《Mararum:山間料理人》

    作者南南日、好旅文創

  • 《地下街的透明少女01》

    作者丁柏晏

  • 《DAY OFF SEASON 2》

    作者每日青菜

注意事項
  • 中獎者就所得獎項不得要求折抵現金、退換、轉售(讓)或折換其他物品。主辦單位(即文化部)並保有活動方式及活動贈品更換之權利。
  • 中獎者須提供基本寄送資料(真實姓名、電話、獎品寄送地址等)需完整且真實,若因資料不完整或有誤,導致無法與其聯繫者,視同放棄中獎權益。如有偽造或變造等情事,除不得兌領獎項外,參加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  • 本活動限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地區(台、澎、金、馬)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。
  • 承辦單位(台視公司)將由符合資格的參加者中隨機抽出得獎者,並於金漫獎官網、社群平台、CCC 追漫台公布中獎名單。
  •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項金額如超過新台幣$1,000,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所得稅申報。
  • 參加者須以本人名義參加,並保證填寫之資料皆為本人之正確資料。如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有偽造、錯誤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,致與本人名義不符或無法聯絡或無法寄送者,均視同無條件棄權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
  • 參加者同意 CCC 追漫台提供予台視公司的個人資料,僅作為抽獎、聯繫中獎 通知及本活動相關用途,以及使用於主辦單位之各項行銷活動寄發資訊使用,不得提供予第三人使用。
  •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本活動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損毀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及得獎者不得異議。
  • 活動主辦單位保留修改、取消、終止活動及內容之權利,並對活動內容及規則享有最終解釋權,修改後並不再另行通知。
  • 參加者於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  • 參與活動者,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,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,一經主辦單位或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,除追回獎項外,並對其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  • 本活動網路投票機制,投票者應遵守活動之投票次數限制,不得有灌票、作弊等行為。主辦單位得於公布最終票數前,進行造假或重複投票者資訊比對剔除。若經發現惡意灌票之行為,主辦單位保有刪減及修改票數,甚至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之權利,參選單位及投票者不得異議。
個資同意條款
  • 參加活動者將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送出予主辦單位,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並同意以下事項:
    •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,明列以下告知事項: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: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(即承辦單位)。 蒐集之目的:金漫獎網路人氣獎票選,以及主辦單位之各項行銷活動寄發資訊使用。
    • 本活動參與者將參與資料遞送予主辦單位時,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,於本活動業務往來之必要範圍內蒐集、電腦處理、傳遞及利用。此外,本活動參與者可決定是否提供個人資料,若本活動參與者不提供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本活動參與者是否具備中獎及領獎資格。
    •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自本活動參與者遞送個人資料之日起至本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,主辦單位屆時銷毀,不移作他用。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: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、金門、澎湖、馬祖地區者參加。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:由主辦單位於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,利用人員需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(包含但不限於︰確認中獎者身份、提供獎品、依法開立扣繳憑單)。
  • 本活動參與者同意將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個人資料,無償並無條件提供給主辦單位於本活動業務往來範圍內蒐集、電腦處理、傳遞及利用。
  • 保護本活動參與者資料之安全措施:主辦單位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及業已建構之完善措施,保障本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安全。


作品介紹